當民主成為罪名

海內外民運團體聲援黃之鋒,捍衛香港人追求自由與民主的權利

今天,香港民主運動人士黃之鋒被判處十年監禁。這意味著,一名年僅30歲的年輕人,可能要到2036年才能重新獲得自由。

從2014年雨傘運動走進公眾視野,到此後多年持續參與香港民主運動,再到今天接連面對不同案件、長期失去人身自由,黃之鋒的人生軌跡,已經成為觀察香港政治環境變化的一面鏡子。

我們支持黃之鋒。

這種支持,並不意味著一個政治人物的每一項決定、每一種政治策略都不容質疑,也不意味著可以忽略案件中存在的法律爭議。真正值得我們捍衛的,是一個社會最基本的價值:人民有權表達不同意見,有權參與公共事務,有權追求自己所相信的政治理想。

一、一個年輕人的十年,意味著什麼?

黃之鋒出生於1996年。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,他還只是一名十幾歲的青年學生,卻已經站在香港社會運動的前沿。

那時的他,或許還不夠成熟,或許也曾經犯過錯誤,但他所表達的一項基本訴求,就是希望香港擁有更多民主參與的空間,希望香港人的政治意願能夠得到尊重。

一個人選擇走進公共生活,本身不應該成為社會懲罰他的理由。

政治人物可以受到批評,可以被反駁,也可以透過公開、公平的法律程序,為其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
但是,如果政治參與、公共倡議以及對政府政策的反對,逐漸被置於極其嚴厲的刑事懲罰框架之下,那麼整個社會都應該認真思考:公民還有多少空間可以表達不同意見?

今天,黃之鋒面對的已經不只是幾年青春的流逝,而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段歲月,可能都要在監獄中度過。

十年,對於一個30歲的人而言,意味著什麼?

意味著錯過人生中無數重要的時刻,意味著與家人長期分離,意味著事業、生活和個人選擇被迫中斷。

這樣的代價,值得香港社會深思。

二、民主與愛國,不應該被簡單地對立起來

在黃之鋒的案件中,一項重要爭議涉及他與海外人士的聯繫,以及呼籲外國政府對香港及中國採取制裁措施。

對於這類政治行為,社會可以有不同的評價。

有人認為,向外國政府尋求制裁會損害國家利益;也有人認為,當本地政治表達渠道受到限制時,尋求國際社會關注和施壓,是推動人權改善的一種途徑。

這些觀點可以爭論,也應該接受公開、理性的公共討論。

但我們需要追問一個更根本的問題:一個社會是否應該允許人們對政府政策持有不同意見?是否允許公民尋求國際社會關注本地的人權和政治問題?

愛國,不應該成為要求所有人只能擁有一種政治觀點的理由。

一個真正有自信的社會,應當能夠容納批評、接納不同聲音,也能夠透過制度和公開辯論回應不同意見。

國家安全固然重要,但國家安全與公民自由之間,需要有清晰、合理並符合比例原則的界線。

不能因為某種政治立場令人不滿,就認為對其採取最嚴厲的刑罰必然合理。

三、法律的權威,不僅在於懲罰,更在於公正

香港曾經以法治、司法獨立、言論自由和國際化社會而聞名。

法治的真正意義,不只是法律能夠懲罰犯罪,更重要的是法律能夠約束權力、保障個人權利,讓不同立場的人都能夠獲得公平對待。

今天,黃之鋒被判處十年監禁。我們不能忽略,他已經在2024年的民主派初選47人案中被判處四年八個月,也不能忽略這次判刑可能使他的實際服刑時間延長至預計的2036年。

一宗案件的判決,應當接受法律程序的審視;一套法律制度的正當性,也應當接受社會和國際社會的檢驗。

尤其值得討論的是,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後的政治行為,如何被納入案件背景,如何影響對犯罪嚴重程度的判斷,以及相關刑罰是否符合必要性和比例原則。

法律不應該只是權力的工具,更應該是所有人的保障。

如果社會上的人開始因為表達政治觀點而感到恐懼,如果年輕人認為參與公共事務可能意味著失去自由,那麼這種寒蟬效應所帶來的傷害,絕不僅僅發生在一個人的身上。

四、不要讓一個人的名字,從香港的公共記憶中消失

我們支持黃之鋒,也支持每一位堅持和平表達政治意見、追求基本權利與自由的人。

我們並不認為民主運動的參與者永遠正確,也不認為任何政治訴求都不需要受到法律約束。

但我們堅信,民主社會最可貴的地方,就是允許不同意見存在,允許人們公開批評掌權者,允許年輕人對自己的社會未來提出不同的想像。

一個社會真正的強大,不是讓所有人保持沉默,而是即使面對不同意見,依然有勇氣透過對話、制度和理性來解決分歧。

黃之鋒的遭遇,也提醒我們,不應該把一個人的政治立場,簡單地等同於一個人的全部價值。

他是一個有理想、有爭議、有政治選擇,也有自己人生的年輕人。他的父母仍然在等待,他的人生仍然有許多尚未實現的可能。

十年刑期可以限制一個人的身體自由,卻不應該成為社會停止討論民主、自由和法治問題的理由。

五、歷史最終會如何評價今天?

歷史從來不是由判決書單獨書寫的。

今天,黃之鋒被判處十年監禁,法庭已經作出了法律裁決。但法律裁決與歷史評價,並不是同一個問題。

多年以後,當人們重新回顧2014年的雨傘運動、2019年的香港社會風波,以及此後香港政治環境的變化時,必然會重新思考:

當年那些走上街頭的年輕人,究竟在追求什麼?

他們的訴求是否得到了充分回應?

香港社會又為此付出了怎樣的代價?

我們不應該預先替歷史作出所有結論,但也不應該因為今天的政治現實,就放棄對自由、民主和人權的討論。

我們希望有一天,香港能夠重新擁有一個更加開放、包容、尊重多元意見的公共空間。

我們希望民众可以自由討論香港的未來,不必因為表達不同意見而擔憂自己的人生前途。

我們也希望黃之鋒能夠早日重獲自由,重新擁有選擇自己人生的權利。

支持黃之鋒,不是要求所有人認同他的全部政治主張,而是堅持一個更基本的原則:

一個人的政治立場,不應該成為剝奪其基本尊嚴與權利的理由。

一個有希望的香港,不應該是一個人人都學會沉默的香港。

一個值得尊敬的社會,也不應該以懲罰不同聲音,作為證明自身強大的方式。

民主或許會經歷挫折,自由也可能暫時退卻,但一個社會對公義的追求,不應該因為一個人被判刑而停止。

願香港仍有自由的未來。

願每一個為理想發聲的人,都不被時代遺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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