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們說這是法律,
可法律從不怕光。
怕光的,
只有把恐懼寫進條款的人。
七十八歲,
你被判二十年——
他們用時間,
替死亡簽字。
一支筆被當成武器,
一份報紙被定為陰謀;
原來最危險的東西,
從來不是槍,
而是記憶。
他們害怕你活著,
不是因為你能反抗,
而是因為你能證明:
一個人,
可以不跪。
鐵窗之內是一個老人,
鐵窗之外是一個時代的退場。
這不是審判,
這是示眾——
告訴所有人:
沉默,才被允許。
但真相不需要許可。
它不會因判決而撤稿,
不會因鎖鏈而刪節。
當他們寫下罪名,
歷史已經在旁邊
寫下了另一份判決。

